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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鼓励和引导青年到承德双桥区就业见习,提高青年就业能力,承德双桥区制定了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二、政策解读
1. 补贴对象
承德双桥区行政区域内,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 补贴标准
(1)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2)对见习人员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3. 补贴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 补贴资金来源
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由承德双桥区财政承担。
三、申请指南
1.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需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2)见习人员年龄在16-24周岁之间。
(3)见习人员具有承德双桥区户籍或持有承德双桥区居住证。
2. 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见习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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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
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咨询电话:2056583
吸纳就业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咨询电话:2056583
企业可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采取先备案后补贴的方式
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双桥人社局职建股备案,由市人设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补贴。
咨询电话:205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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