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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关于河北省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活动的具体规则和官方咨询电话,以下是一般性的信息:
### 活动规则详解:
1. "活动时间":通常会有一个明确的活动开始和结束时间,消费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消费券。
2. "参与对象":活动通常面向持有数字人民币钱包的用户,可能需要用户注册并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
3. "消费券类型":消费券可能分为不同类型,如满减券、折扣券等,具体使用规则会根据不同商家的合作情况而有所不同。
4. "使用条件":消费券可能有最低消费要求,或仅适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务。
5. "兑换方式":消费者可能需要在指定平台上兑换消费券,或通过特定应用程序领取。
6. "使用期限":消费券通常有一个有效期限,过期后将无法使用。
7. "活动范围":消费券可能仅适用于河北省内的特定商家或行业。
8. "限额规则":可能会有每日或每人的消费券领取和使用限额。
9. "退款政策":关于消费券的退款政策,通常会在活动规则中明确。
### 官方咨询电话:
- "河北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1-xxxxxxx - "河北省政务服务热线":0311-xxxxxxx - "数字人民币官方客服":400-xxxxxxx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则和咨询电话举报 -
活动规则
1、红包金额
新用户红包金额满10.01-10元老用户红包金额分别为满50-10元,满100-20元,满200-40元,可选择领取其中1个红包;新用户可获得该银行1个新用户红包和1个老用户红包,老用户可获得该银行1个老用户红包。
2、新老用户判断规则
新用户: 历史从未在该银行开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的用户视为该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新用户
老用户: 历史上曾经开通过该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的用户,包含当前仍开通和已注销用户,视为该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老用户
3、抢红包规则
本次活动自2023年12月18日持续至2024年1月14日,共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活动:
抢红包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2023年12月31日23:59
红包有效期: 2023年12月18日10:00-2023年12月31日23:59,过期则红包失效。
先到先得,抢完为止,同一用户在该轮活动中可领两家银行数字人民币红包,下一轮不得再领已参与银行的数字人民币红包。红包发放时间也可在[红包发放记录]中查看。
第二轮活动:
抢红包时间: 2024年1月1日10:00-2024年1月14日23:59
红包有效期: 2024年1月1日10:00-2024年1月14日23:59,过期则红包失效。
先到先得,抢完为止,同一用户在该轮活动中可领两家银行的数字人民币红包,上一轮已领银行本轮无法领取。红包发放时间也可在[红包发放记录] 中查看。
4、红包发放
红包会在领取成功后24小时内发放至所选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数字人民币钱包注册手机号码需和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一致,否则将无法成功领取。
建议您提前下载“数字人民币 (试点版)”APP,使用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开立报名时选择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已开通报名时所选银行数字钱包的用户,可在“数字人民币APP-服务-红包”的“已领取”栏查看,未开通对应银行数字钱包的用户,可在“待领取”栏查看,开通钱包后,红包即可到账。
5、红包使用规则
a 本次活动的红包仅限在河北省指定的商家使用,具体商户名单详见[活动支持商家] 列表。
b 红包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c 用户在指定时间内、指定范围商家消费时,满足相应条件即可使用红包,支付时选择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需与领取红包时选取的银行一致,否则无法成功核销红包。
d 用户在付款时需使用“数字人民币”APP或运营机构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模块,通过“扫一扫”功能扫描商户数字人民币收款码或展示“付款码”供商户扫描完成支付。使用红包的同时系统会自动从用户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扣减订单剩余应付金额,用户需保证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充足(或钱包所绑定的银行卡余额充足)
e 红包发放后即可使用,第一轮红包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23:59,第二轮红包有效期截至2024年1月14日23:59(具体有效期以数字人民币APP内红包显示的规则为准);如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或注销钱包,红包自动退还,不再补发
f 如使用红包的订单在有效期内发生退款时,红包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红包有效期不变,如使用红包的订单在有效期后发生退款时,红包不再返还,无法再次使用。
活动咨询
如对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有疑问,请拨打钱包对应银行的客服电话,或咨询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工商银行: 95588
农业银行:95599
中国银行:95566
建设银行:95533
交通银行:95559
邮储银行:95580
招商银行: 95555
兴业银行: 9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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