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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双桥区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与申请指南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承德双桥区制定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该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承德双桥区就业,促进其稳定就业。
二、政策内容
1. 补贴对象:承德双桥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全日制学历的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条件:
(1)在承德双桥区行政区域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首次申请补贴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
3. 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5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4.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 提交方式:
(1)高校毕业生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
(2)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对材料进行审核,举报 -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除国家限定行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劳务人事代理企业等中介机构),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初创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国家限定行业除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咨询电话:2063094(企业养老保险);2066221(机关养老保险);2050578(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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